感情诈骗罪判几年
分类: 居家安全
常识词典
编辑 : 常识
发布 : 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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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有些人以感情来诈骗其他人的钱财,导致其他人有金钱上的损失。面对受到感情诈骗罪伤害的人,总会是通过各种手段来进行维权,受害者也希望对方能够定感情诈骗罪而接受形式上的处罚,那么感情诈骗罪判几年呢?下面就一起随小编来了解一下吧。首先,小编先强调一点,我国并没有感情诈骗罪,如果涉嫌到了金钱诈骗,才会有处罚。【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二)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4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2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重处情形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七)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八)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九)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缓刑适用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一)未退赃或退赔的;(二)未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的;(三)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以上就是感情诈骗罪判几年的内容介绍,小编提醒,诈骗要看具体的数额,要是没达到立案的标准的那么就不能构成犯罪,不过也可以选择报警,这样可以把钱要回来,警察会进行记录,在该嫌疑人再次作案的时候就会更加关注,只要达到了总额2000的就可以立案了。如需了解更多感情诈骗等小知识,请继续关注生活维权常识栏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