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常识词典网 , 一个专业的常识知识学习网站!

[ Ctrl + D 键 ]收藏本站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社会人文 > 历史

历史

中华民国教育体系

分类: 历史 常识词典 编辑 : 常识 发布 : 06-11

阅读 :336

中华民国教育行政机关的分级与学制。教育行政体系依性质之不同,可分为教育行政机关及社会教育机构。教育行政机关采中央、地方二级制,中央政府设教育部,直辖市及县市政府设教育局。教育部掌管国立各级学校、国立社教机构、私立大专院校、及私立高级中等学校;县(市)立教育局掌管县(市)立各级学校、县(市)立社教机构、以及私立中等以下学校。

社会教育机构包括:社会教育馆所、图书馆、艺术馆、博物馆等,分别职掌社会教育工作之推展。

在学制体系方面,1968年中华民国政府开始实施九年国民义务教育後,开启现行学制六/三/三/四制之架构。

幼儿教育的就学年龄为4-6岁,此阶段为非义务教育,且幼儿教育与托儿体系分流。近年来政府为解决体系分流所衍生之问题,并符应儿童教育及保育制度整合之国际趋势,正在研议「儿童教育及照顾法草案」,除将幼稚园及托儿所整合为「幼儿园」外,也将居家式照顾服务、托婴中心、国民小学阶段儿童於学校时间范围外之课後照顾服务、特定区域之社区互助式教保服务一并纳入规范,以期填补家庭及学校教育无法达成之照顾需求,并建立完整及连贯之儿童教育与照顾体系。

国民教育包含国民小学(国小)及国民中学(国中),所有国民均接受国民义务教育的权利及义务。国小六年,在学年龄6-12岁;国中三年,在学年龄12-15岁,公立国民中小学入学采学区分发制,按学生设藉所在地分发入学。国小和国中虽分开设立,但於2001年(九十学年度)实施九年一贯课程,将课程与教学衔接,九年国教的学生称为一年级至九年级生。国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之考生须通过国中基测,而後报名申请入学或甄选入学进入普通高中或技专院校两种体系。

高中及高职为三年,在学年龄15-18岁。毕业後通过学测或指考进入大学,或通过四技二专统测进入四年制技术学院(四技)及二年制专科学校(二专),或藉由二技统测进入二年制技术学院(二技),三者毕业後(二专除外)可取得高等教育的「学士」学位。高中职、大专及研究所的遴选方法,现今大都依申请入学、推荐甄试或是考试分发的方式遴选。

高等教育包括综合大学、科技大学、独立学院、四年制技术学院、二年制技术学院,在学年龄约为18-22岁,毕业可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教育部参考国外经验,另推动国内大学校院与国外大专校院办理双联学制,双联学制系指国内学校与国外学校建立学生交流学习合作计画,协助在国外学校修毕二年级课程之学生(含相当我国专科学校二年制应届毕业生)来台续修衔接之大学校院三年级以上课程,并取得国内大学学士学位。期藉此学制之创办,能嘉惠学子并扩大国际学术交流。目前大专院校之录取率高达90%以上,属高等教育大众化的阶段。

现行的技职教育体系包括:职业学校、专科学校、技术学院及科技大学。国中生毕业後就读的技职教育包括职业学校、普通高中的附设职业类科,或综合高中的职业学程。职业学校毕业生可以就读二年制专科学校、四年制技术学院或科技大学,毕业後取得学士学位。专科学校分为二年制及五年制,毕业生可以就读二年制技术学院或科技大学,毕业後取得学士学位。

在研究所方面,学士生或硕士生通过各校独立招生的方式进入硕士班或博士班。大学学士班4年(医学系为7年)、二技2年;硕士班1-4年,博士班2-7年,在职或有需要者得由各校酌予延长。

教育体系除正规教育外,尚有学校型态实验教育(实验学校)、非学校型态实验教育(在家自学)、终身教育等。

中文关键字:教育行政体系 , 学制体系 , 国民教育 , 九年一贯学制 , 高级中学

参考资料

    国立教育资料馆。2006。《中华民国教育年报》。台北:国立教育资料馆。

下一篇:丹大事件 下一篇 【方向键 ( → )下一篇】

上一篇:上山满之进 上一篇 【方向键 ( ←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