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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

物业税何时开征 物业税开征的意义 物业税的计算方法

分类: 财税 常识词典 编辑 : 常识 发布 :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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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税又称财产税或地产税,主要是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都要缴纳一定税款,而应缴纳的税值会随着不动产市场价值的升高而提高。

  从理论上说,物业税是一种财产税,是针对国民的财产所征收的一种税收,是政府以政权强制力,对使用或者占有不动产的业主征收的补偿政府提供公共品的费用。

物业税开征的意义

  目前,世界上大多数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都对房地产征收物业税,并以财产的持有作为课税前提、以财产的价值为计税依据。依据国际惯例,物业税多属于地方税,是国家财政稳定而重要的来源。

  物业税改革的基本框架是,将现行的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以及土地出让金等税费合并,转化为房产保有阶段统一收取的物业税,并使物业税的总体规模与之保持基本相当。

  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批准安徽、河南、福建、天津为模拟评税试点地区,包括首批的北京、辽宁、江苏、深圳、宁夏、重庆,已有十省市开始物业税“空转”运行。

  现行的空转物业税征收有两种计算模式,以房屋用途来区分。

如果房屋是自住,以房产评估价的70%为基准,征收税基的1.2%为物业税如果房产是出租投资用,就以投资回报为基准,征收12%的物业税,但空转中并没有设定起征点物业税何时开征

  2009年5月25日,国务院通过并对外正式公布《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收入分配将出台新的改革方案,以控制收入分配差距。

  《意见》提出,2009年要全面实施税务改革,由财政部、税务总局、发改委、建设部负责。

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税收制度研究推进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研究制订并择机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加快理顺环境税费制度,研究开征环境税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开征物业税物业税的计算方法

  物业税在全国十几个省市已经进入空转阶段(即:在税务局开设账户但不实际征收),空转税率为1.2%

  即:物业税=房子股价现值X1.2%

  空转阶段进展顺利,预计明年4.1开征

  考虑到底层收入压力,实际开征可能定为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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